过于具有侵略性、着眼短期利益的收购行为,可以维护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,但不能损害收购制度的内在功能,也不能使外部约束流于形式。 据悉,上交所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及时发出问询函,督促公司补充披露设置相关条款的原因和目的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、是否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等关键信息,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证监局。经过交易所监管问询和证监局约谈,一些公司已经取消了明显不当的反收购条款。 近期市场频现“举牌”现象,但有举牌方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,对于未来是否会改变或调整公司主营业务、是否会筹划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的重大事项等关键信息,使用“不排除”“暂无”等模糊性表述,引发市场猜测,并可能引起股价波动。 对此,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发出监管问询函,要求举牌方严格按照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,明确披露未来的具体安排。对于无法及时补充披露的,要求相关公司申请股票停牌,以避免投资者在不确定的信息环境下作出决..wfgz